實習說明

本系為了落實理論與實務並重的系目標,本系積極與相關的業界單位建立建教合作的關係,以提供學生實際至校外公司實習的機會。

實習說明

為推動本系實務運作訓練之選修課程「業界實習」,期使本系學生能將理論與實務結合,
增加實務經驗,及早與設計業界接軌,落實有效培育優秀商品設計人才,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實習機構

實習單位須為經系上核可之設計相關單位,包含以下領域: 產品設計、機構設計、人因設計、介面設計、商品行銷、
產品開發、產品企劃、設計行政管理、設計教育與研究等,或其他經系上審核通過之單位。

實習流程

申請→簽約(應於實習開始前)→完成實習時數與相關資料→選修「業界實習」課程

※選修「業界實習」課程學生須依授課教師規定時間上傳 「實習合作契約書」(須有公司與學校用印)、「校外實習考核表」及「雇主滿意度問卷」掃描檔

※請務必確認實習單位是否有提供相關保險(以下三選一)
1.勞工保險及勞工退休金提撥 / 務必提供證明給系上
2.傷害保險200萬元及傷害醫療險限額5萬元(含門診實支實付及住院日額給付) / 務必提供證明給系上
3.系上協助投保「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
▲若欲申請學生團體保險,必須於簽定合約前告知系上碧霞老師,否則不認列該實習學分

►申請與簽約

• 申請梯次與日期

第一梯次 → 每學期第2週(週四中午前繳交)
第二梯次 → 每學期第11週(週四中午前繳交)
第三梯次 → 每學期第18週(週四中午前繳交)

請注意:學生校外實習需於二年級暑假至四年級上學期結束前之期間實施,四年級下學期實習者不予以申請。

• 說明
1.申請學生須自行選擇實習時段及單位後,填寫「校外實習申請表」與「家長同意書」交至系上審核。
2.審核通過後,簽訂「實習合作契約書」(1式3份、合約書只可打字後印雙面列印,不可手寫也不可塗改;合約簽訂日須於正式實習日前)。
3.同學先將「實習合作契約書」交予廠商。
4.廠商簽名(也要請廠商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完後將契約書送回系上,再報請校方統一用印,始可正式實習。
5.用印完畢的契約書將委由導師於班會課上轉發,由同學自行將「實習合作契約書」、「校外實習考核表」及「雇主滿意問卷」紙本交予廠商。
6.「實習合作契約書」請同學自行掃描存檔。

實習時數

1.學生校外實習需於二年級暑假至四年級寒假期間實施,累計需實習160小時,惟學期中每週(星期一至星期日)實習時數不得超過16小時。
若欲申請一週實習時數16小時以上者,須檢附導師、任課老師推薦函及不缺課證明,經系主任同意後實施之。
2.實習時數單日不可超過8小時,一週不可超過40小時。

實習執行

► 實習期間

• 實習期間

1.由系上委任專、兼任教師進行輔導及實習考核工作。
2.學生實習期間應填寫工作時數表、並拍攝實習紀錄照片。
3.完成「校外實習心得」。

• 實習期滿時
完成「校外實習考核表」、「校外實習時數表」、「校外實習心得報告」、「學生實習問卷」、「 雇主滿意度問卷」。

► 選課期間
於選課前相關申請皆通過並繳交者,選課期間選修「業界實習」課程。

注意:若未於選課前完成上述相關申請作業者請勿選該課程,否則將於選課結束後強制退課;若因退課導致學分數不足校定門檻者後果自負。

► 選修課程

• 選修「業界實習」課程,須完成下列事項
1.完成「業界實習」時數、並拍攝實習紀錄照片。
2.繳交校外實習考核表 /紙本、 校外實習心得報告/紙本及電子檔給「業界實習」課程任課教師。
3.依授課教師規定時間上傳「實習合作契約書」(須有公司與學校用印)、「校外實習考核表」、「校外實習時數表」、
「學生實習問卷」、「雇主滿意度問卷」掃描檔 。
4.課堂上完成「實習心得發表」。

學生於經核可之業界實習時數累積超過160小時,須選修大四開設之「業界實習」課程,並依規定繳交相關資料,成績及格者,方可獲「業界實習」2學分。
(詳細相關規定請參照商品設計學系實習辦法)

實習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