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課程課程規劃碩士班以設計管理與創新設計二大核心主軸兼籌並顧, 替國內業界培育亟需之設計管理與創新設計人才, 強化國內在設計管理與創新設計領域上所需之相關研究。 課程說明基礎課程(校必修) 實務應用英文 專業課程(系必修) 創新設計、設計管理應用課程(系選修) 研一:設計研究方法、前衛設計思潮、人因設計專論、創新設計專題講座 設計管理專題講座、設計表現與傳達、設計研究與應用、設計策略、進階電腦輔助設計、創新設計個案 研二:進階設計管理、進階創新設計、設計專論、設計產業趨勢研究、設計專論畢業學分數最低畢業學分為36學分 : 校定必修4學分 系必修6學分 系選修26學分 畢業前至少發表期刊或研討會論文乙篇 畢業前至少參加國內外設計競賽乙次 至少參加設計相關研習活動8 小時,並有主辦單位之證明 本項規定適用於107學年度以前之入學新生 碩士班相關法規、課程架構碩士班進修實施細則專業基本能力檢定實施細則碩士班課程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