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課程


課程規劃

碩士班以設計管理與創新設計二大核心主軸兼籌並顧, 替國內業界培育亟需之設計管理與創新設計人才,
強化國內在設計管理與創新設計領域上所需之相關研究。


課程說明

基礎課程(校必修)


  • 實務應用英文

專業課程(系必修)


  • 創新設計、設計管理

應用課程(系選修)


  • 研一:
    設計研究方法、前衛設計思潮、人因設計專論、
    創新設計專題講座 設計管理專題講座、
    設計表現與傳達、設計研究與應用、設計策略、
    進階電腦輔助設計、創新設計個案

 

  • 研二:
    進階設計管理、進階創新設計、設計專論、
    設計產業趨勢研究、設計專論

畢業學分數


最低畢業學分為36學分 :

  • 校定必修4學分

  • 系必修6學分

  • 系選修26學分

  • 畢業前至少發表期刊或研討會論文乙篇

  • 畢業前至少參加國內外設計競賽乙次

  • 至少參加設計相關研習活動8 小時,
    並有主辦單位之證明

  • 本項規定適用於107學年度以前之入學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