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考試論文品質保證機制暨相似度比對準則

第一條 為保障與強化本系研究生之學位論文品質,依循銘傳大學博士班、碩士班研究生考試規則,訂定銘傳大學商品設計學系創新設計與管理碩士班(下稱本系)學位考試論文品質保證機制暨相似度比對準則(下稱本準則)。

第二條 本系研究生申請學位口試時,應檢附具指導教授簽名確認之「銘傳大學學生完成論文比對結果報告」,並且上述報告之比對結果,其相似度百分比數據應低於20%。

第三條 研究生學位論文超過上述相似度百分比之處理方式:學生不得進行口試;如未符合訂定之標準仍需申請學問論文口試,則須敘明具體理由並經指導老師簽署確認。

第四條 根據教育部聲明,不應以有無符合上述相似度百分比標準,作為學位論文是否符合學術倫理的唯一參考;因此師生仍須詳閱完整原創性比對報告,並逐一確認來源標註是否合理,避免誤踩學術倫理紅線。

第五條 Turnitin 僅為檢核相似度的工具,並非判斷抄襲的絕對指標。

第六條 相關工具與比對方式請參閱銘傳大學圖書館-Turnitin 比對系統專區:https://library.mcu.edu.tw/turnitin,操作方式請見網站說明或洽本校圖書館。

第七條 本系研究生辦理畢業離校程序前,需使用Turnitin原創性比對系統,並產出相似度報告及其比對結果之數據報告書,經指導教授簽名確認後繳交至本系辦公室備查;如未符合所訂標準,則須敘明具體理由並經指導教授確認,始得辦理離校手續。

第八條 本準則經系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13年11月系務會議通過